自治区政府下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》,对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进行部署,并明确了三普试点工作时间表:2022年开展试点,2023—2024 年全面铺开,2025 年完成成果上报。同时,公布了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单,负责全区土壤普查的统筹协调、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。
本次土壤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、园地、林地、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。土壤普查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性状、类型、立地条件、利用状况普查以及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、质量状况分析、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。
自治区政府要求,要遵循 “统一领导、部门协作、分级负责、各方参与”的要求,扎实推进相关工作:科学编制方案,加强普查顶层设计;开展系统培训,建立专业普查队伍;建立质控体系,严格检测质量控制;实施信息管理,强化普查数据安全;抓好试点工作,总结完善普查方法。
据了解,广西已选择上林县作为试点,要求加快推进外业调查采样、样品送检、分析化验、成果形成等试点任务,探索路径、总结经验,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土壤普查工作流程、普查技术规程和方法,于2022 年10 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,为全区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奠定基础。
《通知》还从健全领导体制、落实经费保障、强化技术支撑、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作出要求,确保广西土壤三普工作高质量完成。在组织保障上,区、市、县级政府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。在技术保障上,组建自治区技术专家组,整合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林业等系统的技术资源,开展咨询、培训、指导以及外业采样等技术工作。在经费保障上,区、市、县级政府根据土壤普查任务和进度安排,将各自承担的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。在宣传引导上,要大力宣传土壤普查意义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为做好土壤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。